收费标准化公示

瑞士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展“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活动

一. 遵守“七不准”禁止性规定的公示

我行承诺,在今后开展贷款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银监会关于“七不准”的禁止性规定,坚决做到:

  1. 不以贷转存。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2. 不存贷挂钩。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3. 不以贷收费。不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4. 不浮利分费。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5. 不借贷搭售。不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6. 不一浮到顶。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7. 不转嫁成本。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二. 遵守“四公开”规定的公示

我行承诺,在制定和执行金融服务收费时,严格遵循银监会关于“四公开”的原则,其中包括:

  1. 合规收费原则。我行在制定服务收费时,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统一定价和名录管理的原则。对于各项收费项目,制定标准收费价目表,统一收费项目名称、规范内容描述、清晰客户界定,并且严格确定价格制定权限。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我行严格对照相关规定据实收费,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价目表和相关依据;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我行将在每次制定或调整价格前向社会公示,征询相关意见后纳入收费价目表并上网公布,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价目表收费。
  2. 以质定价原则。我行在制定服务收费时,严格遵循质价相符原则,对于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给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未给客户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3. 公开透明原则。我行在制定服务价格时,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对各项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并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确保客户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选择。
  4. 减费让利原则。我行在制定服务收费时,也同时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对特定对象坚持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如果我行开展任何涉及小微企业、三农、弱势群体、社会公益等相关领域的金融服务,我行将严格遵循减费让利的原则,提供优惠,切实体现扶小助弱的商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