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信托计划(代销)

资金信托计划(代销)

重要风险提示:

  • 瑞银仅作为资金信托计划的代销机构,不承担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也不对此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瑞银不对资金信托计划业绩以及投资本金和收益作任何担保或保障。如果出现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投资运作法律文件方面的争议,投资者应及时与资金信托计划的管理人协商、调解或投诉;如果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投资者应按照资金信托计划法律文件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 瑞银作为资金信托计划的代销机构将对相关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介绍相应的资金信托计划品种,但瑞银所做的介绍仅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资金信托计划并自行承担投资资金信托计划的风险。
  • 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等资金信托计划法律文件,了解资金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且,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资金信托计划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充分考虑其他有关实际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定。

代销产品:

• 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类别发行机构风险等级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T16619

华润信托•润享和萃量化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权益类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中高风险(R4)

资金信托计划仅面向合格投资者销售。收费标准及方式以具体信托文本约定为准。

投资者范围:符合我行资金信托产品销售范围的合格投资者*

注释:
*符合我行资金信托产品销售范围的合格投资者是指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产品存续期间,若当前自然年度遇产品风险等级变更,我行将在本页面向您提示,您也可参考“产品公告”页面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