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投资工具/发行人的投资研究

瑞銀投資總監辦公室("CIO")的投資觀點由UBS Group AG(”UBS Group”)旗下UBS Switzerland AG(受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管)或其附屬公司(統稱為“UBS”)的全球財富管理(Global Wealth Management)業務部門編製和出版。UBS Group包括Credit Suisse AG及其子公司、分支機構和附屬公司。與瑞信財富管理相關的其他免責聲明見本文末尾。

此等投資觀點根據旨在促進投資研究獨立性的法律要求編製。

特定投資工具/發行人的投資研究——風險資訊:

本出版物僅供個人參考,不作為任何買賣投資或其它特定產品的報價或邀請報價。本報告所包含的分析不構成個人建議,也不考慮任何特定接收人的具體投資目標、投資策略、財務狀況和需要。此等分析基於大量的假設。不同的假設可能導致分析結果出現重大不同。某些服務和產品受法律約束,不能無限制地向全球提供、及/或者不適合對所有投資者銷售。本文件中的所有資訊和意見的來源被認為是可靠且真實的,儘管如此我們對於其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除了關於UBS的披露資訊)。報告中所提及的所有資訊、觀點以及任何預測、預估和指示的市場價格僅反映截至報告發佈時的情況,未來如有變動,恕不另行通知。本出版物並非是報告所提及的證券、市場或發展的完整陳述或摘要。因採用的假設和/或標準不同,本出版物中的觀點可能與UBS其它業務領域或部門不同或甚至相反。

在任何情況下,本文件或任何此等資訊(包括任何預測、價格、指數或其他計算金額(“價值”)均不得用於以下任何目的(i)估價或會計目的;(ii)確定任何金融工具或金融合約的應收或應付金額、價格或價值;或(iii)測算任何金融工具的表現或績效,包括但不限於追蹤任何價值的回報或表現,或定義投資組合的資產配置或計算績效報酬或表現費。接收此文件和資訊,即表明您將被視為向瑞銀聲明並保證,您將不會使用本文件或以其他方式依賴任何此等資訊用於上述任何目的。UBS及其任何董事或員工可能有權在任何時候持有本報告所提及投資工具的多頭或空頭頭寸,作為委託人或代理人進行涉及相關投資工具的交易,或者向/為了發行人、投資工具本身或向/為了此等發行人的任何商業或財務附屬公司提供任何其他服務或有官員擔任其主管。在任何時候,UBS及其員工所做的投資決策(包括是否買入、賣出或持有證券)可能與UBS研究出版物表達的觀點不同或相反。某些投資可能因所處的證券市場流動性差而不能隨時變現,所以對投資進行估價和識別所處的風險可能很難進行量化。UBS 依賴資訊壁壘來控制資訊在UBS 各個地區、部門、集團或關聯公司間的流動。鑒於存在巨大的損失風險,並且可能發生損失超過初始投資的情況,期貨和期權交易並不適合所有投資者。過往績效不預示未來表現。可應要求提供更多資訊。有些投資可能會突然大幅跌價,收回的資金可能低於投資額,或者甚至需要賠付更多。匯率的變動可能對價格、價值或投資收入產生不利後果。負責編製本報告的分析師可能為了收集、綜合和解讀市場訊息而與交易部人員、銷售人員和其他群體接觸。

瑞銀集團內不同地區、團體和人員可以獨立編製和分發各自的研究產品。例如,投資總監辦公室(CIO)的研究報告由瑞銀財富管理編製。瑞銀全球研究 (UBS Global Research)由瑞銀投資銀行 (UBS Investment Bank) 編製。瑞信財富管理研究 (Credit Suisse Global CIO Office Research)由瑞信財富管理(Credit Suisse Wealth Management)編製。瑞信證券研究(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Research)由瑞信編製,由投資銀行部門的證券研究運營。個別研究部門的研究方法論和評級系統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投資建議、投資期限、模型假設和估值方法方面。因此,除了特定經濟預測(瑞銀CIO和瑞銀全球研究可能合作提供)外,個別研究部門提供的投資建議、評級、價格目標和估值可能有所不同或不一致。您應參考每個相關的研究產品,以瞭解其研究方法論和評級系統的細節。並非所有客戶都可以獲取每個研究部門的所有產品。每個研究產品都受其編製部門的政策和程式約束。

编制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完全由研究部门的管理层及高层经理确定(不包括投资银行部门)。分析师的薪酬并不基于投资银行、销售和交易或做市商交易的营收,但薪酬可能与瑞银集团的整体营收相关,投资银行、销售和交易以及做市商交易均是整体营收的一部分。

稅務處理視個人情況而定,且可能會在未來發生改變。UBS不提供法律或稅務建議,也不對資產或資產的投資回報的稅務處理作出任何陳述,無論其是普遍性的還是針對客戶具體情況或需求的。我們必定無法將具體投資物件、金融形勢以及不同客戶的需求都納入考慮範圍,建議您就投資相關產品可能產生的影響(包括稅務方面的影響)進行金融和/或稅務諮詢。

若無UBS的事先授權,不得複製或複印本材料。除非另有書面協議,UBS明確禁止以任何原因將本材料派發或轉交給第三方。UBS不對第三方因使用或派發本材料引起的任何索賠或訴訟承擔任何責任。這份報告僅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派發。關於CIO管理利益衝突以及保持其投資意見和出版物、研究和評級方法獨立性之方式的相關資訊,請訪問https://www.ubs.com/research-methodology。本出版物和其他CIO出版物中所提及的有關作者的更多資訊,以及任何涉及該主題的以往報告副本,可應要求從您的客戶顧問處獲得。

期權和期貨並非適合所有的投資者,這些工具的交易被認為是有風險的,可能僅適合富有經驗的投資者。在購買或出售期權之前,對於期權相關的全部風險,您須收到一份名為“標準化期權的特徵和風險”的副本。您可在網址https://www.theocc.com/about/publications/character-risks.jsp 上瀏覽此檔或向您的客戶顧問索取副本。

投資結構性投資涉及顯著風險。對於投資於任何特定結構性投資工具所涉及風險的詳細討論,您須閱讀該投資相關的上市/發行材料。結構性投資是特定發行人的無擔保債務,其回報與標的資產的表現掛鉤。視投資條款而定,投資者可能會基於標的資產的表現損失全部或大部份投資資金。如果發行人資不抵債,投資者也可能損失全部投資。UBS不以任何方式保證任何發行人的債務或財務狀況,或任何發行人提供的任何財務資訊的準確性。結構性投資不是傳統的投資,投資於結構性投資並不等於直接投資於標的資產。結構性投資可能流動性有限或無流動性,投資者應做好準備將其投資持有至到期。結構性投資的回報可能受到最大收益、參與率或其他特徵的限制。結構性投資可能包括贖回特徵,並且,若結構性投資提前贖回,投資者將不會獲得任何進一步的回報,亦可能無法以類似的條款再投資於類似的投資。結構性投資包含通常嵌入於投資價格中的成本和費用。結構性投資的稅務處理可能很複雜,亦可能不同於對標的資產的直接投資。UBS及其員工不提供稅務建議。投資者在投資任何證券前,應先就自身稅務情況諮詢其自己的稅務顧問。

可持續投資策略的重要資訊:可持續投資策略旨在於投資流程和投資組合構建中考慮並納入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因子。跨地域的策略採用ESG分析,並以不同方法將結論融入其中。納入ESG/可持續投資因素或許會限制瑞銀參與某些投資機會或就其提供建議,雖然平常這些機會符合客戶投資目標。納入ESG因子或可持續投資考量的投資組合,其回報率可能低於也可能高於瑞銀不考慮ESG因子、排除條件或其他可持續性議題的組合,而且此類投資組合面臨的投資機會可能有所不同。

外部資產經理 / 外部財務顧問:若本研究報告或出版物提供給外部資產經理或外部財務顧問,UBS明確禁止外部資產經理或外部財務顧問向其客戶和/或第三方散發和提供。

與瑞信財富管理相關的附加免責聲明

您以瑞士信貸財富管理客戶的身份收到本文件。您的個人資料將根據瑞士信貸隱私聲明進行處理,您可在您的居住地通過登錄瑞士信貸官方網站https://www.credit-suisse.com查閱該隱私聲明。為向您提供有關我們產品和服務的行銷材料,UBS Group AG及其子公司可獲取您的個人基本資料(即姓名、電子郵件地址等聯繫詳情),直到您通知我們您不希望再收到這些資料。您可以隨時通知您的客戶經理,選擇不接收這些材料。

除非本文另有指明和/或視乎您收到本報告的當地瑞士信貸實體的情況,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AG派發,Credit Suisse AG受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授權和監管。Credit Suisse AG是UBS Group旗下的公司。

美國:僅由UBS AG 旗下子公司UBS Financial Services Inc. 或UBS Securities LLC向美國人士派發。 UBS Switzerland AG, UBS Europe SE, UBS Bank, S.A., UBS Brasil Administradora de Valores Mobiliarios Ltda, UBS Asesores México, S.A. de C.V., UBS SuMi TRUST Wealth Management Co., Ltd., UBS Wealth Management Israel Ltd 及 UBS Menkul Degerler AS為UBS AG的附屬公司。在向美國人士派發報告時,UBS Financial Services Inc.對非美國附屬公司編製的報告內容承擔責任。美國人士在本報告中提及的證券中進行的所有交易應通過隸屬於瑞銀的美國註冊經紀商進行,而非通過非美國附屬公司進行。本報告的內容未經且將不會獲得美國或其他地方的任何證券或投資監管機構的批准。UBS Financial Services Inc.不是《證券交易法》(“市政顧問規則”)第15B條所指的任何市政實體或義務人士的市政顧問,本報告所載意見或觀點並非旨在且不構成市政顧問規則意義上的建議。

澳洲:本文件由UBS Switzerland AG 提供。UBS Switzerland AG 不持有澳洲金融服務牌照(AFSL),而是依靠豁免向澳洲境內的個人提供金融服務。本文件僅用於根據《2001 年公司法》向批發客戶派發。UBS Switzerland AG 是 UBS AG 雪梨分行、UBS Securities Australia Limited 和瑞士信貸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雪梨分行的相關法人團體。本文件可由這些實體派發給客戶,但本文件由 UBS Switzerland AG 提供,並非根據任何其他實體的 AFSL 所提供。巴林:UBS 是一家瑞士銀行,未在巴林境內取得巴林中央銀行的許可,不受其監督或監管,亦不在巴林境內從事銀行或投資業務活動。因此,潛在客戶/客戶不受當地銀行和投資服務法律法規的任何保護。巴西:本出版品僅供通過巴西當地獲授權機構於巴西資本市場直接進行證券買賣的巴西居民參考。加拿大:本出版品中包含的資訊並不,且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理解為在加拿大或其任何省份或地區的銷售文件、廣告、公開發售、出售本報告所述證券的要約、購買本出版品所述證券的要約邀請。只有在免於向加拿大相關證券監管機構呈交銷售文件的情況下,才能在加拿大發售或出售本材料所述證券,並且發售或出售機構必須是根據適用的證券法律適當註冊的交易商,或依照作出該等發售或銷售的加拿大省份或地區,該交易商可免除註冊要求。在任何情況下,本出版品中包含的資訊均不得在加拿大的任何省份或地區理解為投資意見,該等資訊亦非根據收件人的需要而定制。凡本出版品中包含的資訊提及到根據加拿大或加拿大省份或地區的法律而註冊、成立或創立的發行人的證券,該等證券的任何交易必須通過加拿大註冊的交易商,或依照交易商註冊豁免規定而實施。加拿大的任何證券管理委員會或類似監管機構均未審查或以任何方式鑒定上述材料、其中包含的資訊或其中所述證券的優劣是非,任何與此相悖的聲明均屬違法。在加拿大,本出版品由瑞銀投資管理(加拿大)公司派發。中國:本文件以及隨本文件一起發送的任何要約材料、條款表、研究報告、其他産品或服務文件或任何其他信息(“材料”)都是依照UBS從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要求之人士的要求而提供。如果您誤收到此材料,瑞銀懇請您删除電子郵件並立即通知瑞銀。本報告由瑞士UBS AG 或其境外子公司或關聯機構(統稱為“瑞銀境外機構”)編製。瑞銀境外機構屬於在中國境外註冊的機構,不具備在中國經營銀行或證券業務的許可,不受監管或監督。本報告的接收者請勿聯繫本報告的分析師或瑞銀境外機構尋求投資意見,因其不能在中國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瑞銀投資銀行(包括研究)有其完全獨立的研究部門,觀點可能有時與瑞銀全球財富管理不同。本報告的接收者請勿依賴本報告或其任何內容作出投資決定,UBS對此不承擔責任。捷克共和國:UBS並非捷克共和國的持牌銀行,因而不允許在捷克共和國境內提供受監管的銀行或投資服務。本通訊及/或材料出於行銷目的而派發,並構成捷克共和國銀行及/或投資服務相關法律所述之“商業訊息”。如果您不希望再收到任何通訊,請通知瑞銀。丹麥:根據丹麥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僅出於資訊參考目的派發給UBS Europe SE Denmark Branch, filial af UBS Europe SE 的客戶,後者的營業地點位於Sankt Annae Plads 13, 1250 Copenhagen, Denmark,在丹麥商業與公司管理局(Danish Commerce and Companies Agency)註冊,註冊號38 17 24 33。UBS Europe SE, Denmark Branch, filial af UBS Europe SE接受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和丹麥金融監管局(Finanstilsynet)的聯合監督;本出版品尚未呈報上述機構審批。UBS Europe SE是由BaFin正式授權,根據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形式組建的信貸機構。埃及:證券或其他投資產品未向埃及公眾提供或由UBS出售給埃及公眾,這些產品過去沒有並且將來也不會向埃及金融監管局(FRA)登記。法國:根據法國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也不構成個人建議,本出版品僅出於資訊參考目的派發予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de France(UBS Europe SE的分支機搆)之客戶,該機構的註冊辦公地位於69 boulevard Haussmann 75008 Paris,並在巴黎“商業註冊處 (Registre du Commerce et des Sociétés)”註冊,N°844 425 629。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de France由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以及法國銀行業和金融主管機關“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和“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所監管,本出版品尚未呈報上述機構審批。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形式組建,並由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aFin)授權的信貸機構。德國:根據德國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僅可以出於資訊參考目的向UBS Europe Se Germany(營業地點位於Bockenheimer Landstrasse 2-4, 60306 Frankfurt am Main)的客戶派發。UBS Europe SE是由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正式授權,根據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的形式組建的信貸機構,並接受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和BaFin的聯合監督;本出版品尚未呈報上述機構審批。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出版品由UBS AG香港分行對其客戶派發,UBS AG香港分行是受《香港銀行業條例》許可的一家銀行,同時也是《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一個註冊機構。UBS AG香港分行是在瑞士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印度:由UBS Securities India Private Ltd. (公司編號 U67120MH1996PTC097299,註冊地址為3/F, 2 North Avenue, Maker Maxity, Bandra Kurla Complex, Bandra (East), Mumbai (India) 400051分發。電話:+912261556000)。公司提供券商服務的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註冊號碼INZ000259830; 商業銀行業務服務 SEBI 註冊號碼: INM000010809 ,以及研究分析師服務SEBI註冊號碼:INH000001204。合規主管姓名:Parameshwaran Shivaramakrishnan先生,電話:+912261556151,電子郵件:parameshwaran.s@ubs.com,投訴主管姓名,Parameshwaran Shivaramakrishnan先生,電話:+912261556151,電子郵件:ol-ubs-sec-compliance@ubs.com。經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批准註冊。印度國家證券市場學院(NISM)的認證概不擔保仲介機構的業績或向投資者提供任何回報保證。UBS AG、其聯營公司或子公司可能持有其下屬一或多家印度公司的債務或頭寸。UBS AG及其附屬公司或子公司可能不時在相關印度公司中持有金融方面的權益(例如貸款/衍生產品、投資權利或權益等)。在過去12個月內,UBS AG、其聯營公司或子公司可能從其下屬的一或多家印度公司就非投行證券相關服務及/或非證券服務獲取酬勞。在本研究報告派發之日前的12個月中,該或該等下屬公司可能擁有UBS AG、其聯營公司或子公司關於投行及/或非投行證券相關服務及/或非證券服務的一或多名客戶。如欲瞭解關於聯合公司的資訊,請參考以下網址中的年報: https://www.ubs.com/global/en/about_ubs/investor_relations/annualreporting.html印尼:本文件以及隨本文件一起發送的任何要約材料條款表、研究報告、其他產品或服務文件或任何其他資訊(“材料”)都是依照UBS從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要求之人士的要求而提供。如果您誤收到此材料,瑞銀懇請您刪除電郵並立即通知瑞銀。所提供的材料僅供您參考,未經UBS同意,不得進一步分發。本材料未在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現行法律和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進行註冊或背書。本材料可能未經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批准、否決、認可、註冊或背書。瑞銀並未借由本材料發出任何認購或購買任何投資(包括證券、產品或期貨合約)的邀請。本材料既不是進行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期貨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也不是購買或出售任何證券或產品的要約。相關投資將受到材料中規定的轉讓限制和義務的約束,並且收取本材料即表示您承諾完全遵守此類限制和義務。在對照投資風險考慮您的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和個人情況時,您應當進行仔細研究,確保自身瞭解情況,並實施適當的謹慎和判斷。如有疑問,建議您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UBS 根據本材料執行的任何和所有建議和/或交易將僅根據您的具體要求提供或根據您的具體指示執行(視情況而定,並可能被瑞銀和您視為如此)。以色列:UBS 是領先的全球金融公司,經其瑞士總部和全球逾50個國家的子公司向個人、公司和機構投資者提供財富管理、資產管理和投資銀行服務。在以色列,UBS Switzerland AG 註冊為與 UBS Wealth Management Israel Ltd.( UBS 全資子公司)合作的外國交易商。UBS Wealth Management Israel Ltd. 是投資行銷被許可人,參與投資行銷活動,受以色列證券局監管。本出版品僅供參考,不構成收購或招攬要約。另外,本出版品不意圖作為投資建議。以色列沒有或不會採取措施,允許提供本文件中所提及的產品或向以色列公眾派發本文件。尤其是本文件並未經過以色列證券管理局的審查或批准。本文件中所提及的產品提供給數量有限的熟悉投資技巧的投資者,投資者需符合以色列證券法,5728-1968(Israeli Securities Law, 5728-1968)第一增補案中所列的投資者資格。本文件不可複製或用於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可提供給已向其發送副本以外的任何人士。購買本文所提及產品的任何人士均應照做,是出於自身利益及自己的帳戶,且不出於向他方派發或提供產品的目的或意圖。購買產品的任何人士在收到其所要求的與購買相關的任何相關金融、法律、企業、稅務或其他建議或意見之後,均應依照自己的理解和判斷照做。“建議”一詞及/或其任何等同用語應聯繫以色列投資建議條例,投資行銷法和投資組合管理法(Israeli Regulation of Investment Advice, Investment Marketing and Portfolio Management Law)中對“投資行銷”一詞的定義進行閱讀和解釋。瑞士法律和法規要求在獨立金融研究報告或建議中作出若干強制性披露。根據《瑞士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法》(Swiss Financial Market Infrastructure Act)和《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條例-FINMA》(Financial Market Infrastructure Ordinance-FINMA),如果銀行在其所研究公司中持有的表決權比例達到或超過法定上限,則必須披露該比例。此外,瑞士銀行家協會發佈的《金融研究獨立性指令》(Directives on the Independence of Financial Research)規定了若干披露項目,包括披露潛在利益衝突、過去12個月內代表所研究的公司參與任何證券發行的情況,以及大致基於以下業績向金融分析師支付報酬的情況:(i) 新發行部門或投資銀行部門的業績;或者 (ii) 證券交易(包括自營交易)的業績或銷售額。義大利:根據義大利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僅可以出於資訊參考目的派發給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Italia(營業地址位於Via del Vecchio Politecnico, 3 --- 20121 Milano)的客戶。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Italia接受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以及義大利央行(Banca d’Italia)和義大利金融市場監管局(CONSOB - 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的聯合監督;本出版品尚未呈報上述機構審批。UBS Europe SE是由BaFin正式授權,根據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的形式組建的信貸機構。澤西島: UBS AG澤西島分行受澤西島金融服務監管局監管和授權,可開展銀行、基金和投資業務。從澤西島境外提供的服務不受澤西島監管制度的管轄。UBS AG澤西島分行的主要營業地點為:1, IFC Jersey, St Helier, Jersey, JE2 3BX。盧森堡:根據盧森堡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僅可以出於資訊參考目的派發給UBS Europe SE, Luxembourg Branch(“UBS Luxembourg”,R.C.S. Luxembourg n° B209123,註冊辦公地位於33A, Avenue J. 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的客戶。UBS Europe SE是依據德國法律,採取歐洲公司(Societas Europaea,HRB n° 107046 )形式成立的信貸機構(註冊營業地點位於Bockenheimer Landstrasse 2-4, D-60306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獲得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的適當授權,並接受BaFin、歐洲央行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的聯合審慎監督。另外,UBS Luxembourg還接受盧森堡審慎監管當局(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作為東道成員國監管當局的監督。本出版品尚未呈報任何公共監督機構審批。馬來西亞:本文件以及隨本文件一起發送的任何要約材料條款表、研究報告、其他産品或服務文件或任何其他信息(“材料”)都是依照UBS從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要求之人士的要求而提供。如果您誤收本材料,瑞銀懇請您删除電子郵件並立即通知瑞銀。所提供的材料僅供您參考,未經UBS同意,不得在/向您所在司法管轄區內將本材料的全部或部分進一步分發。本材料可能未經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審核、批准、否决、認可、注册或背書。瑞銀並未借由本材料發出任何認購或購買任何投資(包括證券或衍生産品)的邀請。本材料既不是進行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期貨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也不是購買或出售任何證券或衍生産品的要約。相關投資須遵守本材料中規定的轉讓限制和義務,收取本材料即表示您承諾完全遵守該等限制和義務。在對照投資風險考慮您的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和個人情況時,您應當進行仔細研究,確保自身瞭解情況,並實施適當的謹慎和判斷。倘若有疑慮,您應當徵求獨立的專業意見。UBS 根據本材料執行的任何和所有建議和/或交易將僅根據您的具體要求提供或根據您的具體指示執行(視情况而定,並可能被瑞銀和您視爲如此)。墨西哥:本信息由UBS Asesores México, S.A. de C.V. ("UBS Asesores")派發,其為UBS Switzerland AG的附屬公司, 因與某外國銀行有業務關係,依照墨西哥監管法令註冊為非獨立投資顧問。UBS Asesores 註冊號碼為30060-001-(14115)-21/06/2016,由墨西哥銀行和證券委員會("CNBV")監管,CNBV僅對(i) 投資組合管理服務, (ii)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分析和發佈個人投資建議,以及(iii) 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相關事項方面進行監督。瑞銀出版品或資料僅派發予位於墨西哥的資深合格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研究報告僅反映負責該報告的分析師之觀點。撰寫本報告的分析師的薪酬完全由其服務的瑞銀集團任何實體的研究管理層和高級管理層決定。摩納哥:本文件不構成摩納哥公國法律規定的公開發售或類似招攬,但可以提供給UBS (Monaco) S.A.的客戶用作資訊參考。UBS (Monaco) S.A.是一家受監管銀行,註冊辦公地位於2 avenue de Grande Bretagne 98000 Monaco,根據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ACPR)和摩納哥政府頒發的銀行服務牌照,獲得授權在摩納哥提供銀行服務。UBS (Monaco) S.A.也经“Commission de Contrôle des Activités Financières (CCAF) ”许可在摩纳哥提供投资服务。后者尚未審批本出版物。奈及利亞:瑞銀未向奈及利亞公眾發售或銷售本材料中提及的投資產品,並且這些投資產品並未提交奈及利亞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准或在該委員會登記。如果您對此類性質的產品感興趣,敬請告訴我們。本材料中提及的投資產品並不指向奈及利亞境內的任何人,亦不供其認購,要約材料所針對的選定投資者除外。在此情況下,相關投資將作為《2007年投資和證券法》(ISA)第69(2)條所豁免及所指的私人銷售或國內業務。本材料都是應您的特定自發要求為您提供並僅供您參考。菲律賓:本文件以及隨本文件一起發送的任何要約材料條款表、研究報告、其他産品或服務文檔或任何其他信息(“材料”)都是依照UBS從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要求之人士的要求而提供。如果您誤收到此材料,瑞銀懇請您删除電子郵件並立即通知瑞銀。所提供的材料僅供您參考,未經UBS同意,不得在/向您所在司法管轄區內全部或部分進一步分發。本材料可能未經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審查、批准、否决、認可、注册或背書。瑞銀並未借由本材料發出任何認購或購買任何投資(包括證券或衍生産品)的邀請。本材料既不是進行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期貨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也不是購買或出售任何證券或衍生産品的要約。相關投資須遵守本材料中規定的轉讓限制和義務,收取本材料即表示您承諾完全遵守該等限制和義務。在對照投資風險考慮您的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和個人情況時,您應當進行仔細研究,確保自身瞭解情況,並實施適當的謹慎和判斷。倘若有疑慮,您應當徵求獨立的專業意見。UBS 根據本材料執行的任何和所有建議和/或交易將僅根據您的具體要求提供或根據您的具體指示執行(視情况而定,並可能被瑞銀和您視爲如此)。葡萄牙:UBS Switzerland AG未獲得在葡萄牙從事銀行和金融活動的牌照,UBS Switzerland AG亦不接受葡萄牙監管機構(葡萄牙央行 "Banco de Portugal"和葡萄牙證券交易委員會 "Comissao do Mercado de Valores Mobiliários")的監管。卡達:UBS卡達有限責任公司(UBS Qatar LLC) 由卡達金融中心監管局(Qatar Financial Centre Regulatory Authority)授權,註冊號為QFC 01169號, 註冊地址為14th Floor, Burj Alfardan Tower, Building 157, Street No. 301, Area No. 69, Al Majdami, Lusail, Qatar。UBS Qatar LLC不提供任何經紀服務,也不為其客戶或代表其客戶執行任何交易單。客戶交易單必須 由位於卡達境外的瑞士UBS Switzerland AG或其附屬機構發出並執行。位於瑞士的UBS Switzerland AG 或其附屬機構全權決定接受或拒絕某項指示,UBS Qatar LLC無權對此提供確認。但UBS Qatar LLC可以就支付交易單以及投資指示的接收、接受以及執行與位於瑞士的UBS Switzerland AG 進行溝通。UBS Qatar LLC不得為及代表UBS Switzerland AG或其附屬機構採取行動。本材料以及與此相關的任何附件僅向合格交易對手方及商業客戶提供。俄羅斯:本文件或其中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之用,不構成公開或私人發售要約,亦非作為在俄羅斯聯邦或代表任何俄羅斯人士或實體利益提出報價、出售、交易或轉讓任何金融工具的邀請,且在俄羅斯聯邦不構成俄羅斯證券法意義上的證券廣告或證券發售。本文件中包含的資訊並非1996 年4月22日No 39-FZ “證券市場”(經修訂)聯邦法律(No 39-FZ)定義的“個別投資建議”,其中指明的金融工具和操作可能不適合您的投資狀況或您的投資目標或預期。您應自行確定該等投資工具或操作是否符合自身利益或適合您的投資目標、投資期限或可接受的風險水準。對於採取任何該等操作或投資於任何該等金融工具所造成的相關損失,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我們亦不建議使用該等資訊作為唯一資訊來源,從而作出投資決策。沙烏地阿拉伯:UBS Saudi Arabia 獲得資本市場監管局(Capital Market Authority)的授權並在其監管之下開展證券業務(牌照號:08113-37)。新加坡:有關本分析或報告產生或涉及的任何事項,瑞銀集團新加坡分行的客戶請聯繫瑞銀集團新加坡分行。根據《新加坡財務顧問法》(第110章),該分行屬於豁免財務顧問機構,以及根據《新加坡銀行法》(第19章)獲發牌照的批發銀行,接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監管。UBS AG是在瑞士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UBS AG擁有於新加坡註冊的分行 (UEN S98FC5560C)。本文件以及隨本文件一起發送的任何要約材料條款清單、研究報告、其他產品或服務文件或任何其他信息(“材料”)都是依照UBS從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要求之人士的要求而提供。如果您誤收到此材料,瑞銀懇請您刪除電子郵件並立即通知瑞銀。所提供的材料僅供您參考,未經UBS同意,不得在您的司法管轄區內或向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進一步分發整份或部份材料。本材料可能未經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審查、批准、否決或背書。瑞銀並未借由本材料發出任何認購或購買任何投資(包括證券、產品或期貨合約)的邀請。本材料既不是進行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期貨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也不是購買或出售任何證券或產品的要約。相關投資將受到材料中規定的轉讓限制和義務的約束,並且收取本材料即表示您承諾完全遵守此類限制和義務。在對照投資風險考慮您的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和個人情況時,您應當進行仔細研究,確保自身瞭解情況,並實施適當的謹慎和判斷。如有疑問,建議您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UBS 根據本材料執行的任何和所有建議和/或交易將僅根據您的具體要求提供或根據您的具體指示執行(視情況而定,並可能被瑞銀和您視為如此)。瑞典:根據瑞典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僅可以出於資訊參考目的派發給UBS Europe SE, Sweden Bankfilial(營業地點位於 Regeringsgatan 38, 11153 Stockholm, Sweden,在瑞典公司註冊處(Swedish Companies Registration Office)註冊,註冊號516406-1011)的客戶。UBS Europe SE, Sweden Bankfilial接受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和瑞典監管局(Finansinspektionen)的聯合監督;本出版品尚未呈報上述機構審批。UBS Europe Se是由BaFin正式授權,根據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形式組建的信貸機構。臺灣:本材料是根據臺灣法律規定,由瑞士銀行臺北分行依其與客戶或潛在客戶之約定或要求而提供。UBS AG及其在臺灣的分支機搆(包括臺北分行、臺中分行、高雄分行、臺北離岸銀行分行和UBS AG在臺灣建立的任何其他分行;統稱“本行”)通知客戶(包括潛在客戶)個人資料收集、處理和使用的目的、範圍和其他事宜,並獲得客戶同意(或未收到拒絕)使用其個人資料。基於上述同意,本行向您發送材料。如果您不希望再收到此類行銷資訊,請直接聯繫您的瑞銀客戶顧問,通知本行停止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行銷目的。您可以登錄https://www.ubs.com/global/en/legal/privacy/taiwan.html,查看本行的隱私通告和有關收集、處理和使用個人資料的資訊。泰國:本文件以及隨本文件一起發送的任何要約材料、條款表、研究報告、其他産品或服務文檔或任何其他信息(“材料”)都是依照UBS從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要求之人士的要求而提供。如果您誤收到此材料,瑞銀懇請您删除電子郵件並立即通知瑞銀。所提供的材料僅供您參考,未經UBS同意,不得在/向您所在司法管轄區內全部或部分進一步分發。本材料可能未經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審查、批准、否决、認可、注册或背書。瑞銀並未借由本材料發出任何認購或購買任何投資(包括證券或衍生産品)的邀請。本材料既不是進行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期貨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也不是購買或出售任何證券或衍生産品的要約。相關投資將受到本材料中規定的關于轉移的限制和義務的約束,通過接收本材料,您承諾全面遵守此等限制和義務。您應當仔細研究並確保在考慮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及個人情况時,瞭解及行使適當的謹慎及酌情權,以防範投資風險。如有疑問,請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瑞銀根據本材料提供的任何及所有建議和/或交易,將僅根據您的具體要求提供或根據您的具體指示執行(視情况而定),並可能被瑞銀和您視爲此類建議和/或交易。土耳其:本文件中任何資訊並不意圖在土耳其共和國境內發售、行銷或銷售任何資本市場工具或服務。因此,不可將本文件視為在土耳其共和國向土耳其共和國居民作出或擬作出的要約。UBS Switzerland AG並未根據《資本市場法》(第6362號法律)條文獲發土耳其資本市場監管局(CMB)的牌照。因此,未經CMB事先批准,本文件或金融工具/服務相關的任何其他發售材料均不得用於向土耳其共和國境內人士提供任何資本市場服務相關的目的。但是,根據《第32號法令》第15(d)(ii)條,土耳其共和國居民可以購買或出售在土耳其共和國境外金融市場交易的金融工具。此外,根據《關於投資服務、活動和輔助服務的原則公報》第9條III-37.1,境外向土耳其共和國居民(基於其主動意願)提供的投資服務不受限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瑞銀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未獲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央行(Central Bank of UAE)或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證券及大宗商品管理局(Securities & Commodities Authority)頒發的金融機構牌照,並不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境內進行銀行活動。UBS AG杜拜分行獲得杜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頒發的牌照,在杜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運營。本文件僅供您參考,並不構成財務建議。英國:本文件由UBS AG下屬部-UBS Wealth Management發佈,UBS AG受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授權和監管。在英國,UBS AG經審慎監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授權,須遵守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的法規及英國審慎監管局的有限法規。關於UBS Switzerland AG受審慎監管局管制之程度的詳情,本行可按要求提供。它是倫敦證券交易所的成員之一。本出版品派發給UBS Wealth Management的零售客戶。烏克蘭:瑞銀未依據烏克蘭法律註冊並取得銀行/金融機構許可,亦不在烏克蘭提供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瑞銀過去沒有亦不會在烏克蘭向公眾提供任何所述產品。也未採取任何行動授權在烏克蘭向公眾提供所述產品,本出版品分發不應構成烏克蘭法律“金融服務與金融服務市場國家監管”("On Financial Services and State Regulation of Financial Services Markets",2001年7月12日)下的金融服務。上述產品的任何要約均不構成烏克蘭境內證券的投資建議、公開要約、資訊傳播、轉讓、保管、持有或託管。因此,本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資訊或通信中與上述產品有關的任何內容均不應被解釋為在烏克蘭境內的要約、公開要約、要約或公開要約邀請或證券招攬、或烏克蘭法律下的投資建議。不得將電子通信視為2015年9月3日烏克蘭《電子商務法》所指的簽訂電子協議或其他電子工具 的要約。本文件僅供其持有人私人使用,不得轉讓給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公開派發。

澳洲:本材料由Credit Suisse AG分行在澳洲分發,僅供屬於“批發客戶”的人士(定義參見《公司法》第761G(7)條)參考。Credit Suisse AG雪梨分行不擔保本材料中提及的任何金融產品的表現,亦不就其表現作出任何保證。在澳洲,除Credit Suisse AG雪梨分行以外,沒有任何瑞士信貸實體是《1959年銀行法》(Cth.)授權的接受存款機構,其義務(如有)不代表Credit Suisse AG雪梨分行的存款或其他負債。Credit Suisse AG雪梨分行不擔保該等瑞士信貸實體或基金的義務或以其他方式就其提供保證。巴林: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AG巴林分行分發,Credit Suisse AG巴林分行是受巴林中央銀行(巴林央行)授權和監管的“第二類投資公司”。相關金融產品或服務僅提供給巴林央行所定義的專業客戶和認可投資者,不供任何其他人士使用。巴林央行未審閱,亦未審批本文件或在本文件中提及的任何投資工具在巴林王國的行銷,亦不對任何此類投資工具的表現負責。Credit Suisse AG巴林分行的地址位於Level 21, East Tower, Bahrain World Trade Centre, Manama, Kingdom of Bahrain。巴西: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Brasil) S.A. Corretora de Títulos e Valores Mobiliários或其附屬公司在巴西分發。根據2021年2月25日巴西證券交易委員會(CVM)第20/2021號決議,本報告的作者特此證明,本報告中表達的觀點僅反映作者的個人觀點且獨立編製,包括關於瑞士信貸和其他UBS Group實體的觀點。作者的部分薪酬基於多種因素,包括他(們)所任職的相關UBS Group實體的總收入,但薪酬的任何部分在過去、現在或將來均與本報告中表達的具體建議或觀點無關。另外,瑞士信貸宣稱:瑞士信貸過去和/或未來可能向目標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提供投資銀行、經紀、資產管理、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他們已經或可能為此收取常規費用和傭金,並構成或可能構成與目標公司或目標證券相關的財務或商業利益。杜拜國際金融中心:本信息由Credit Suisse AG(杜拜國際金融中心分行)分發。Credit Suisse AG(杜拜國際金融中心分行)經杜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許可和監管。相關金融服務或產品僅提供給杜拜金融服務管理局所定義的專業客戶和市場交易對手方,不供任何其他人士使用。Credit Suisse AG(杜拜國際金融中心分行)的地址位於Level 9 East, The Gate Building, DIFC, Dubai, United Arab Emirates.。法國: 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 Succursale en France(“法國分行”)派發,其為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的分支機搆,後者是經盧森堡大公國正式授權的信貸機構,註冊地址位於5,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該法國分行受盧森堡監管機構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與法國監管機構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ACPR)和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的審慎監管。德國: 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Deutschland) Aktiengesellschaft派發,後者受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監管。根西島: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AG根西島分行派發,該公司是在蘇黎世州註冊成立的瑞士信貸銀行股份有限公司(Credit Suisse AG)的分支機搆,營業地點位於Helvetia Court, Les Echelons, South Esplanade, St Peter Port, Guernsey.。Credit Suisse AG根西島分行由Credit Suisse AG全資控股,受根西島金融服務委員會監管。如有需要可提供最新經審計帳目的副本。香港: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AG香港分行在香港派發,其為香港金融管理局授權機構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監管註冊機構。本報告遵照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第16段編製。本材料內容未經香港的任何監管機構審閱。您應當對任何要約保持謹慎。如果您對本材料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您應該徵求獨立的專業意見。無論過去和今後,任何人均不得在香港還是其他地方發佈或為發佈目的而管有與任何產品有關的任何廣告、邀請或材料,若該廣告、邀請或材料針對香港公眾或其內容很可能被香港公眾取閱(香港證券法律允許的情況除外),但產品只出售予香港以外地區的人士或只出售予《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及據此制定的任何規則所定義的“專業投資者”的情況除外。如果您對收到我們的此等材料有任何疑問/異議,請通過dataprotectionofficer.pb@credit-suisse.com 聯繫我們的數據保護主管dataprotectionofficer.pb@credit-suisse.com印度: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的批准註冊及印度國家證券市場學院(NISM)的認證概不擔保仲介機構的業績或向投資者提供任何回報保證。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India) Private Limited(CIN編號:U67120MH1996PTC104392)派發,其作為研究分析人(註冊編號:INH 000001030)、投資組合管理人(註冊編號:INP000002478)以及股票券商(註冊編號:INZ000248233)受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監管,註冊位址位於9th Floor, Ceejay House, Dr. Annie Besant Road, Worli, Mumbai - 18, India。電話:+91-22 6777 3777。義大利: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Italy) S.p.A.派發,其是根據義大利法律成立和註冊的銀行,受義大利央行和CONSOB監督和控制。日本:本報告僅由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Japan) Limited、金融工具交易商、作為日本證券交易商協會成員的關東地方財務局(Kinsho)第66號局長、日本金融期貨協會、日本投資顧問協會和第二類金融工具公司協會在日本派發。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Japan) Limited不會在日本以外地區分發或轉發本報告。黎巴嫩: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Lebanon) Finance SAL(“CSLF”)派發,該公司是一家在黎巴嫩註冊成立的金融機構,受黎巴嫩中央銀行(黎巴嫩央行)監管,金融機構執照編號42。Credit Suisse (Lebanon) Finance SAL受黎巴嫩央行的法律法規以及黎巴嫩資本市場管理局(“CMA”)的法律和決策的約束。CSLF是Credit Suisse AG的子公司,也是UBS Group的一部分。CMA對本報告中所包含資訊的內容概不負責,包括此等資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本報告內容的責任由發佈人、其董事和其他人士(如專家)承擔,上述人士的意見經其同意納入本報告。CMA亦未針對任何特定投資者或特定類型的投資者評估投資的適合性。金融市場投資可能蘊含較高程度的複雜性和風險,可能不適合所有投資者。CSLF就本投資進行的適合性評估將基於投資者已向CSLF提供的資訊,並根據瑞士信貸內部政策和流程進行。各方知曉,瑞士信貸和/或CSLF提供的所有通訊和文件中使用的語言是英語。接受投資於該產品,即表明投資者確認其不反對使用英語。盧森堡: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分發,其是經盧森堡大公國正式授權的信貸機構,註冊地址位於5,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受盧森堡監管機構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的審慎監管。墨西哥:Banco Credit Suisse (México), S.A.、Institución de Banca Múltiple、Grupo Financiero Credit Suisse (México)和C. Suisse Asesoría México, S.A. de C.V.(“Credit Suisse Mexico”)。本文件僅供參考,不構成執行任何操作的建議、意見或邀請,不會取代在執行任何投資之前與您在Credit Suisse Mexico的客戶經理的直接通訊。研究報告僅反映負責本報告的分析師的觀點。撰寫本報告的分析師的薪酬完全由其服務的瑞銀集團任何實體的研究管理層和高級管理層決定。募集說明書、發行文件、條款清單、投資制度、年度報告和定期財務資訊包含供投資者使用的有用資訊。此等文件可以直接從證券發行人和投資基金經理處或從證券和股票市場網頁,以及從您的Credit Suisse Mexico客戶經理處免費獲得。根據適用於提供投資服務的金融機構和其他人士的一般規則,本文件中的資訊不能替代您從Credit Suisse Mexico收到的帳戶對帳單、操作通知(INFORME DE OPERACIONES)或/和確認。 C. Suisse Asesoría México, S.A. de C.V. (“. C. Suisse Asesoría”)是根據《證券市場法》(“LMV”)正式註冊成立的投資顧問,並在國家銀行和證券委員會(“CNBV”)註冊,頁碼編號為30070,因此其並非銀行,未經授權接受存款,亦未經授權託管任何證券,亦非Grupo Financiero Credit Suisse (México), S.A. de C.V.的一部分。此等註冊將不保證向客戶提供的資訊的準確性或真實性。C. Suisse Asesoría僅就(i)投資組合管理服務,(ii)證券投資諮詢服務、分析和發佈個別投資建議,以及(iii)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事宜受CNBV監督。根據LMV的規定,C. Suisse Asesoría並不依據其與Credit Suisse AG(一家外國金融機構)的關係,以及與Grupo Financiero Credit Suisse (Mexico), S.A. de C.V的間接關係而成為獨立投資顧問。葡萄牙: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 Sucursal em Portugal(“葡萄牙分行”)派發,其為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的分支機搆,後者是經盧森堡大公國正式授權的信貸機構,註冊地址位於5,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該葡萄牙分行受盧森堡監管機構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和葡萄牙監管機構Comissão do Mercado dos Valores Mobiliários (CMVM)的審慎監管。卡達:本信息由Credit Suisse (Qatar) L.L.C.派發,其由卡達金融中心監管局(QFCRA)正式授權和監管,卡達金融中心許可編號為00005。所有相關金融產品或服務僅向商業客戶或市場交易對手方(由QFCRA定義)提供,包括選擇歸類為商業客戶,淨資產超過400萬里亞爾,具備充足金融知識、經驗及瞭解以參與此類產品和/或服務的個人。因此,此等資訊不得傳遞給任何其他類型的個人或為其所依賴。沙烏地阿拉伯:本信息由Credit Suisse Saudi Arabia(CR編號:1010228645)分發,依據日期為23/03/1429H(對應21/03/2008AD)的許可編號08104-37經沙烏地阿拉伯資本市場管理局正式許可和監管。Credit Suisse Saudi Arabia的主要營業地點位於King Fahad Road, Hay Al Mhamadiya, 12361-6858 Riyadh, Saudi Arabia。網站:https://www.credit-suisse.com/sa新加坡:本材料由Credit Suisse AG新加坡分行在新加坡派發,該公司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許可,根據《銀行法》(第19章)開展銀行業務。編製和發佈本材料僅用於在新加坡向機構投資者、認可投資者和專家投資者(各定義參見《財務顧問規例》(“FAR”))派發。鑒於您作為機構投資者、認可投資者或專家投資者的身份,就Credit Suisse AG新加坡分行可能向您提供的任何財務諮詢服務而言,Credit Suisse AG新加坡分行豁免遵守《新加坡財務顧問法》(“FAA”)第110章、《財務顧問規例》(“FAR”)和據此發佈的相關通知和指引的某些要求。其中包括豁免遵守:FAA第25節(依據FAR規例33(1));FAA第27節(依據FAR規例34(1));以及FAA第36節(依據FAR規例35(1))。對於因本材料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宜,新加坡收件人應聯繫Credit Suisse AG新加坡分行。特別是,如果您對收到我們的此等材料有任何疑問/異議,請通過PDPO.SGD@credit-suisse.com聯繫我們的數據保護主管。南非:本資訊由Credit Suisse AG(在南非金融行業行為監管局註冊為金融服務提供者(FSP),FSP編號為9788)和/或Credit Suisse (UK) Limited(在南非金融行業行為監管局註冊為金融服務提供者,FSP編號為48779)派發。西班牙:本報告由作為Comisión Nacional del Mercado de Valores的註冊法律實體Credit Suisse AG, Sucursal en España在西班牙派發。土耳其:本文件所載的投資資訊、評論和建議不屬於投資諮詢活動的範疇。投資諮詢服務由授權機構以定制化方式向相關人士提供,並考慮這些人士的風險和回報偏好。然而,本文件所載的評論和建議屬一般性質。因此,這些建議可能不適合您的財務狀況或風險和收益偏好。因此,僅依靠本文件所提供的資訊作出投資決策可能不會產生符合您預期的結果。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Istanbul Menkul Degerler Anonim Sirketi派發,其受土耳其資本市場委員會監管,註冊地址位於Levazim Mahallesi, Koru Sokak No. 2 Zorlu Center Terasevler No. 61 34340 Besiktas/ Istanbul-Turkey。英國:本材料由Credit Suisse (UK) Limited分發。Credit Suisse (UK) Limited經英國審慎監管局授權,受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和英國審慎監管局監管。如果本材料是由未獲《2000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2005年(金融促進)法令》豁免的離岸實體向英國境內派發,則適用以下規定:如果在英國境內傳達或能夠在英國產生影響,本文件則構成經Credit Suisse (UK) Limited批准的金融推廣活動,該公司經審慎監管局授權,受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和英國審慎監管局監管在英國開展投資業務。Credit Suisse (UK) Limited的註冊地址位於Five Cabot Square, London, E14 4QR。請注意,英國《2000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中有關保護零售客戶的規定將不適用於您,並且根據英國金融服務補償計畫向“合資格索賠人”提供的任何潛在賠償也將不適用於您。稅務待遇視每位元客戶的個人情況而定,未來可能會發生變化。

在翻譯文本中(報告和免責聲明),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應以英文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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