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資訊
本文件由瑞銀集團(UBS AG)、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瑞銀」)編製。本文件及所載資訊僅供參考和說明瑞銀行銷目的之用。不得為了從事任何投資活動,將其視為投資研究、銷售公開說明書、要約或招攬要約。請注意,瑞銀保留隨時變更服務範圍、產品和價格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而且在此包含的所有資訊和意見可能隨時變更。瑞銀對於更新在此所載資訊和維持其目前狀態不負任何義務。本文件對於提及的市場和發展並未進行完整陳述。部分圖表和/或績效數字可能未以完整的 12 個月的資料為依據,因此可能降低其可比較性和重要性。部分數字可能參考過往績效或模擬的過往績效,而過往績效並非未來績效的可靠參考指標。部分數字可能僅是預測,而預測並非未來績效的可靠參考指標。應始終根據投資組合做出投資決策,並考慮到您的個人狀況及因此產生的風險偏好和風險容忍度。本文件及其所述產品和服務在本質上具一般性質,而且未考慮任何接收本文件的特定人士之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特定需求。請注意,所有投資具有一定程度的風險(可能是很大的風險)。有些投資可能因證券市場缺乏流動性,因此難以量化評估投資和確定您承受的風險而無法執行。有些投資的價值可能會突然大幅下跌,所以在實現報酬時,您獲得的報酬可能低於您的投資金額。您應諮詢您的客戶顧問,以考慮這類產品和服務是否適合您。稅務處理視情況而定,而且未來可能有所變動。瑞銀不會針對資產或投資報酬的稅務處理做出一般性的法律或稅務建議和陳述,也不會就特定客戶的情況和需求提供這類建議和陳述。開始投資之前,本文件接收者應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針對產品和服務可能產生的影響取得獨立的法律和稅務建議。瑞銀、瑞銀附屬公司及其任何董事或員工有權隨時持有在此提及的投資工具之多頭或空頭部位、以委託人或代理人身分進行相關投資工具的交易,或提供任何其他服務,或聘請主管擔任發行人、投資工具本身或與發行人在商業或財務上有附屬關係之任何公司董事。特定服務和產品必須遵守法律規定,而且無法在全球無限制提供。尤其本文件並非針對美國和/或美國人士,或瑞銀發放本文件會受到限制的司法管轄區發放。瑞銀明確禁止未經其書面允許,再次發放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內容,而且瑞銀對於第三方發放本文件的行為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瑞銀及其任何董事、主管、員工或代理人對於使用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內容所造成之任何損失或損害均不承擔任何責任。瑞銀為所有資訊的來源,除非另有說明。在此所述的任何資訊皆來自獨立來源,而瑞銀不對之做出任何陳述或保證。若有任何疑問,請諮詢您的客戶顧問。
美國:瑞銀金融服務公司(UBS Financial Services Inc.)是一家提供客戶財富管理服務的公司,並以其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註冊的投資顧問身分提供投資顧問服務,並以其在 SEC 註冊的經紀自營商身分提供經紀服務。投資顧問服務和經紀服務是獨立不同的服務,不但在實質上有所不同,也受到不同法律和個別協議約束。重要的是,客戶了解我們的業務方式、仔細閱讀我們針對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提供之協議及披露的資訊。如需更多資訊,請造訪 ubs.com/relationshipsummary 參閱 PDF 文件。瑞銀有兩種研究報告來源。第一種研究報告來源是 UBS CIO 財富管理研究(UBS CIO Wealth Management Research),旨在提供給個人投資人,並由瑞銀財富管理美洲區(UBS Wealth Management Americas,包括瑞銀金融服務公司和瑞銀國際公司 [ UBS International Inc.])及瑞銀財富管理(UBS Wealth Management)編製。第二種研究報告來源是瑞銀投資研究(UBS Investment Research),是由瑞銀投資銀行(UBS Investment Bank)編製,其主要業務聚焦在機構投資人。這兩種研究報告來源皆獨立編製,因此可能會提供不同建議。所提供的各種研究內容未考慮任何特定個人投資人的獨特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特定需求。如有任何疑問,請諮詢您的財務顧問。瑞銀金融服務公司是瑞銀集團的子公司,也是瑞銀國際公司的附屬公司。
金融中介機構(FIM)業務:請注意,本文件的內容僅針對金融中介機構(Financial Intermediaries)提供,不得傳遞給最終客戶和第三方。此外請記住,在此提供的任何產品資訊未考慮特定最終客戶的投資組合,因此不應視為瑞銀提供的投資顧問服務。金融中介機構的唯一責任是根據特定最終客戶的財務和個人狀況及目標(包括最終客戶的知識、經驗和居住國家/地區),確定投資工具是否合適他們。法國:本文件及任何廣告或其他證券發行資料尚未提交給法國金融管理局(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 – AMF)或法國金融審慎監理總署(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 ACPR)核准。本文件及與之相關的任何其他資訊或資料僅供參考,且不(無意)在法國構成公開發行或投資服務。本出版物僅供參考,無意針對買賣任何特定產品提供的要約或招攬要約,且不應視為給予投資建議。所有資訊和意見以及任何標示的價格僅在資訊準備期間有效,而且會隨時因市場發展變動,恕不另行通知。請注意,本出版物介紹的產品可能不適合每位個人投資人的個人投資目標、投資組合和風險屬性。本出版物所述之所有資訊和意見均來自認為可靠的來源。本出版物並非針對美國或英國公民,也非針對具有這些司法管轄區永久居留權的任何人提供。對於本出版物介紹的產品,僅銷售手冊提供的內容具有法律約束力,請向瑞銀索取。未經瑞銀事前書面允許,不得更改、複製或重製本出版物。本文件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其他資訊或資料(a)可能不得在法國公開發放或提供;(b)可能不得在法國用於任何投資服務;(c)或不得在法國用以針對證券發行公開招攬、提供建議或資訊,或以其他方式引起大眾對發行的請求。任何證券發行僅根據法國法律以非公開方式個別提供,而且僅合格投資人可根據法國法律進行認購。德國:本出版物僅供參考,無意針對買賣任何特定產品提供的要約或招攬要約,且不應視為給予投資建議。所有資訊和意見以及任何標示的價格僅在資訊準備期間有效,而且會隨時因市場發展變動,恕不另行通知。我們建議您在投資之前諮詢投資或稅務顧問或律師。請注意,本出版物介紹的產品可能不適合每位個人投資人的個人投資目標、投資組合和風險屬性。本出版物所述之所有資訊和意見均來自認為可靠的來源。然而,不會對其準確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陳述或保證。請注意,瑞銀歐洲股份公司(UBS Europe SE)或瑞銀集團的其他公司(或員工)可能買賣具有本出版物提及的標的之任何金融工具或衍生性商品。此外,他們可以分別擔任委託人或代理人,或向發行人或發行人的附屬公司提供諮詢或其他服務。本出版物並非針對美國或英國公民,也非針對具有這些司法管轄區永久居留權的任何人提供。對於本出版物介紹的產品,僅銷售手冊提供的內容具有法律約束力,請向瑞銀歐洲股份公司(公司郵遞資訊:UBS Europe SE, P.O. Box 102042, 60020 Frankfurt/Main)索取。未經瑞銀歐洲股份公司事前書面允許,不得更改、複製或重製本出版物。香港:本文件由瑞銀集團香港分公司(UBS AG Hong Kong Branch,在瑞士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發放。摩納哥:本文件無意構成符合摩納哥公國法律規定的公開發行或類似招攬活動,但可作為瑞銀摩納哥公司(UBS (Monaco) SA)客戶的參考;瑞銀摩納哥公司是受規範的銀行,並在「法國金融審慎監理總署」(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 ACPR)監督下從事銀行活動,同時在「金融活動監理委員會」(Commission de Contrôle des Activités Financières)監督下從事金融活動。義大利:本文件在義大利發放給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Italia(其米蘭辦事處的註冊地址為 via del Vecchio Politecnico n. 3)的金融中介機構客戶;其為瑞銀歐洲股份公司(辦事處註冊地址為 Bockenheimer Landstraße 2-4, D-60306 Frankfurt und Main [德國])的義大利分公司。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Italia 的營運受到義大利監管機構「義大利銀行」(Bank of Italy)和「全國公司及證券交易委員會」(CONSOB)監督,此外也受到德國監管機構「德國聯邦金融監督管理局」(BaFin)監督。盧森堡:本文件由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UBS Europe SE, Luxembourg Branch)發放,其營業地址為 33A, Avenue J. 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R.C.S. Luxembourg n° B209123.。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是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的分公司,其為根據德國法律,以歐洲股份公司(Societas Europaea)的形式成立之信用機構,並獲得德國聯邦金融監督管理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縮寫為 BaFin)正式授權。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同時受到 BaFin、德國中央銀行(Deutsche Bundesbank)及盧森堡監管機構「證券金融監督委員會」(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縮寫為 CSSF)聯合監督。本文件尚未提交給這些機構核准。新加坡:本文件由瑞銀集團新加坡分公司(UBS AG, Singapore Branch)發放。西班牙:本出版物由位於西班牙的銀行實體 UBS Europe SE, Sucursal en España(地址為:Calle María de Molina 4, 28006 Madrid - www.ubs.es)在西班牙發放給客戶,該實體受到西班牙銀行(Banco de España)和德國聯邦金融監督管理局監督,而且有權在國家證券市場委員會(Comisión Nacional del Mercado de Valores)的監督下提供投資服務。
有關跨境情況:巴林:在巴林,瑞銀是未獲得巴林中央銀行(Central Bank of Bahrain)核發執照、監督或監管的瑞士銀行,而且未在巴林從事銀行或投資業務活動。因此,其客戶不受當地銀行和投資服務法律和法規保護。巴西:本資料提及的證券目前和未來不會提交給巴西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of Brazil,縮寫為 CVM)核准或註冊。在此所含的文件和資訊未在巴西用於任何公開認購或銷售要約。加拿大:瑞銀目前和未來提供給您的所有資訊和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資料、研究和產品資訊,且僅供參考和行銷目的之用。這類資料所載資訊並非,且在任何情況下亦不得解釋為在加拿大、其任何省份或地區使用的公開說明書、廣告、公開發行、出售所述證券的要約、購買所述證券的要約招攬。針對在加拿大就所述證券進行任何要約或銷售,僅能在向加拿大相關證券監管機構提交公開說明書的規定免除之情況下,且僅由根據適用證券法律妥善註冊的自營商進行,或者由遵循加拿大相關省份或地區免除自營商註冊規定的自營商於這些地區進行要約或銷售。在任何情況下,所載資訊在加拿大的任何省份或地區均不得解釋為投資建議,也未針對本文件接收者需求量身訂製。倘若所載資訊提及根據加拿大法律或加拿大省份或地區法律組成、成立或建立的發行人證券,這類證券的任何交易必須由在加拿大註冊,或者遵循免除自營商註冊規定的自營商進行。加拿大的任何證券委員會或類似監管機構尚未對這些資料、所載資訊或所述證券的優劣進行審查或以任何方式做出判定,而且任何相反的陳述均構成犯罪。根據客戶的個人狀況,稅務可能因投資部分投資產品和/或獲得金融服務受到不利影響。特定產品或服務對客戶整體稅務狀況產生的影響可能難以評估。瑞銀無法針對提供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可能會對客戶帶來的稅務影響提供任何保證或擔保;因此,瑞銀對於任何這類產品或服務產生的任何不利稅務影響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瑞銀建議客戶諮詢合格的稅務顧問,以評估特定產品和服務對其個人稅務狀況的影響。特定加拿大聯邦所得稅賦考量:本摘要以《加拿大所得稅務法》(Income Tax Act (Canada),簡稱「稅務法」)及其法規規定為依據,該規定自本文之日起已經生效或實施。瑞銀對於更新或修訂以下摘要不承擔責任,而且投資人不應依賴此摘要做出投資決策。以下特定加拿大聯邦所得稅賦考量摘要僅為一組非詳盡的稅務規定,這些規定可能導致根據《稅務法》為加拿大居民並投資「非居民」(根據《稅務法》定義)發行人證券的投資人負有納稅義務,即使投資人未從該項投資賺取或收到任何款項。根據《稅務法》規定(《離岸投資規定》[Offshore Investment Rules]」),可能要求擁有「離岸投資基金財產」的投資人將一定金額計入其所得中。《離岸投資規定》可能適用:(i)離岸投資基金財產的價值主要來自特定資產的「證券投資」,而且(ii)可以合理結論出:從事該投資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為了從這些資產的證券投資獲利,而且根據《稅務法》,獲得這類所得、利潤和報酬要繳的稅金大幅低於投資人直接從這些資產賺取要繳的稅金。如果適用《離岸投資規定》,投資人要將其持有該財產的每個月「指定成本」納入所得,意即在月底乘以規定利率的 1/12 再加上 2%。規定利率與 90 天期加拿大政府公債殖利率連結,而且每季調整一次。此所得涵蓋將根據《稅務法》的其他規定,從投資人來自離岸投資基金財產之年度所得(資本收益除外)扣除。因此,如果《離岸投資規定》適用投資人,投資人可能必須將尚未賺取或收到的金額納入課稅所得金額。這些規定很複雜,而且其應用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投資人獲取或持有投資的理由。前述摘要提供《離岸投資規定》的一般說明,而且不得解釋為針對任何特定投資人的特定情況,向投資人提供《離岸投資規定》會帶來影響的建議。極力建議投資人就其特定情況,針對《離岸投資規定》的應用和影響向其稅務顧問諮詢。有關非居民信託的規定不適用「免稅外國信託」(根據《稅務法》規定);根據詳細規定,這類信託通常包含商業信託。然而,如果非居民信託因為是商業信託而視為免稅外國信託,符合以下條件的投資人必須將該信託的「應收應付外國財產所得」(根據《稅務法》定義)一定比例金額納入所得:(x)單獨持有,或與(i)任何未與投資人進行公平交易的人,或與(ii)以投資人對信託的對價交換取得該信託權益之任何人共同持有該信託至少 10% 的權益(根據公平市場價值定義和確定);或(y)已貢獻「限制性財產」(根據《稅務法》定義)給這類信託。商業信託的其他投資人可能受到上述《離岸投資規定》約束。投資人應就此方面諮詢其稅務顧問。如果特定非居民公司中的加拿大投資人(及相關人士)之「權益百分比」(根據《稅務法》定義)的總和為 10% 或以上,投資人可能受到《稅務法》規定約束:(i)計算投資人所得時,必須納入一定百分比的公司應收應付外國財產所得,而非根據《離岸投資規定》計算;(ii)如果投資人根據《稅務法》是加拿大公司居民,可能因此需支付預扣所得稅。投資人應就此方面諮詢其稅務顧問。瑞銀在捷克共和國並非是取得執照的銀行,因此不允許在捷克共和國提供受監管的銀行或投資服務。本通訊和/或資料僅供行銷目的發放,而且是符合捷克共和國法律規定與銀行和/或投資服務有關之「商業訊息」。如果您不希望再收到任何信件,請與瑞銀聯絡。希臘:瑞銀集團及其子公司和附屬公司(瑞銀)是全球主要金融服務公司,其業務是為個人、公司和機構投資人提供財富管理服務。瑞銀集團和瑞銀瑞士集團(UBS Switzerland AG)在瑞士成立,並根據瑞士法律營運。瑞銀集團在全球超過 50 個國家/地區和所有主要金融中心營運。瑞銀並非是根據希臘法律取得執照的銀行或金融機構,而且未在希臘提供銀行和金融服務。因此,瑞銀僅從希臘境外的分公司提供這類服務。本文件所載資訊未在希臘境內以任何方式,透過任何資本市場工具和服務用於證券發行、行銷和銷售。因此,本文件可能不視為目前或未來針對希臘居民進行的公開發行。印尼、新加坡、泰國、菲律賓:瑞銀在收到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的個人請求之後,編製本通訊及任何證券發行資料、投資條款清單、研究報告、其他產品或服務文件或任何其他資訊(統稱本「資料」)並傳送給您。如果您因錯誤收到本資料,瑞銀請您刪除本電子郵件,並立即通知瑞銀。本資料僅供您參考,而且未經瑞銀同意,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內容在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進一步發放。本資料可能尚未在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受到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審查、核准、反對或認可。瑞銀未藉由本文件針對任何投資(包括證券或衍生性商品)從事或發出認購或購買邀請。本資料非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期貨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也非買賣任何證券或衍生性商品的要約。相關投資將受到本資料規定的轉讓限制和義務約束,而且您收到本資料即表示您承諾完全遵守這類限制和義務。根據投資風險思考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和個人狀況時,您應仔細研究,並確保理解及充分注意做出明智判斷。如有疑問,建議您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瑞銀根據本資料提供的任何和所有建議和/或執行的交易僅會根據您的特定要求提供,或根據您的特定指示(視情況而定)執行,而且瑞銀和您也有這種認知。愛爾蘭:隨附的資訊/行銷資料是出於您主動提出的特定要求提供。請注意,瑞銀不會因此向定居/居住在愛爾蘭的客戶提供投資建議,而且瑞銀提供的任何資訊/行銷資料均不得解釋為投資建議。馬來西亞:瑞銀在收到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的個人請求之後,編製本通訊及任何證券發行資料、投資條款清單、研究報告、其他產品或服務文件或任何其他資訊(統稱本「資料」)並傳送給您。如果您因錯誤收到本資料,瑞銀請您刪除本電子郵件,並立即通知瑞銀。本資料僅供您參考,而且未經瑞銀同意,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內容在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進一步發放。本資料可能尚未在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受到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審查、核准、反對或認可。瑞銀未藉由本文件針對任何投資(包括證券、產品或期貨合約)從事或發出認購或購買邀請。本資料非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期貨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也非買賣任何證券或產品的要約。相關投資將受到本資料規定的轉讓限制和義務約束,而且您收到本資料即表示您承諾完全遵守這類限制和義務。根據投資風險思考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和個人狀況時,您應仔細研究,並確保理解及充分注意做出明智判斷。如有疑問,建議您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瑞銀根據本資料提供的任何和所有建議和/或執行的交易僅會根據您的特定要求提供,或根據您的特定指示(視情況而定)執行,而且瑞銀和您也有這種認知。奈及利亞:瑞銀集團及其分公司和子公司(瑞銀)在奈及利亞未獲得奈及利亞中央銀行(Central Bank of Nigeria,縮寫為 CBN)或奈及利亞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核發執照、監督或監管,而且不在奈及利亞從事銀行或投資業務活動。瑞銀不會在奈及利亞公開發行或銷售於提供給您的文件中提到之任何投資產品,而這類產品也尚未提交給奈及利亞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核准或登記註冊。如果您對這類產品有興趣,請告訴我們,我們將為您轉介可提供您建議的人員。本資料提到的投資產品未針對奈及利亞境內的任何人提供,或供奈及利亞境內的任何人認購,而僅根據《2007 年投資和證券法》(Investments and Securities Act,縮寫為 ISA)第 69 (2) 條的豁免和文義規定,將要約資料以非公開銷售或國內事業單位的名義提供給選定的投資人。與集體投資計畫(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相關的任何資料已依您的主動要求提供給您,並僅供您參考。瑞銀不會在奈及利亞發行或銷售於這類文件中提到之投資產品,而這類產品也尚未提交給奈及利亞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核准或登記註冊。 波蘭:瑞銀是全球主要金融服務公司,其業務是為個人、公司和機構投資人提供財富管理服務。瑞銀在瑞士成立,並根據瑞士法律營運,業務遍布全球超過 50 個國家/地區和所有主要金融中心。瑞銀瑞士集團(UBS Switzerland AG)並非是根據波蘭法律取得執照的銀行或投資公司,而且不得在波蘭提供銀行和金融服務。葡萄牙:瑞銀瑞士集團(UBS Switzerland AG)在葡萄牙未取得從事銀行和金融活動的執照,也未受到葡萄牙監管機構(葡萄牙銀行「Banco de Portugal」)和葡萄牙證券交易委員會「Comissão do Mercado de Valores Mobiliários」)監督。俄羅斯:本文件或所載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公開發行或非公開發行,也非針對在俄羅斯聯邦,為了任何俄羅斯個人或實體的利益邀請要約、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任何金融工具,亦不構成符合俄羅斯證券法律所指,在俄羅斯聯邦針對證券進行廣告或發行。在此所載資訊非在 1996 年 4 月 22 日制定的聯邦法律第 39-FZ 號「關於證券市場」(On Securities Market,經修正)所定義之「個人投資建議」,而且在此明確指出的金融工具和操作可能與您的投資屬性、投資目標或期望不符。您有責任確定這類金融工具和操作是否與您的利益、投資目標、投資期間或可接受的風險等級相符。我們對於因進行任何這類操作或投資任何這類金融工具而產生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而且我們不建議將這類資訊視為投資決策依據的唯一資訊來源。 土耳其:本文件的資訊非供在土耳其共和國境內發行、行銷或銷售任何資本市場工具或服務之目的。因此,本文件不得視為在土耳其共和國境內,向土耳其共和國居民提出或要提出的要約。瑞銀未獲得土耳其資本市場委員會(Turkish Capital Market Board,縮寫為 CMB)根據《資本市場法》(Capital Market Law,第 6362 號法律)核發執照。因此,未經 CMB 事前核准,不得使用本文件或與投資工具/服務相關的任何其他發行資料,向土耳其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提供任何資本市場服務。然而,根據第 32 號命令第 15 (d) (ii) 條,土耳其共和國居民對於投資工具的購買或銷售不會受到限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瑞銀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未獲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中央銀行(Central Bank of UAE)或證券及商品管理局(Securities & Commodities Authority)核發執照。瑞銀集團杜拜分公司(UBS AG Dubai Branch)獲得杜拜金融服務監管局(Dubai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核發在杜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營運的執照。烏克蘭:瑞銀是全球主要金融服務公司,其業務是為個人、公司和機構投資人提供財富管理服務。瑞銀在瑞士成立,並根據瑞士法律營運,業務遍布全球超過 50 個國家/地區和所有主要金融中心。瑞銀並非是根據烏克蘭法律註冊及取得執照的銀行/金融機構,而且未在烏克蘭提供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瑞銀目前和未來不會在烏克蘭公開發行所述產品。未採取任何行動授權在烏克蘭境內公開發行所述產品,而且發放本文件不構成 2001 年 7 月 12 日制定的「關於金融服務和金融服務市場國家監管」(On Financial Services and State Regulation of Financial Services Markets)烏克蘭法律所指之提供金融服務。針對所述產品的任何要約不構成在烏克蘭境內公開發行、流通、轉讓、安全保護、持有或保管證券。因此,本文件或與所述產品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資訊或通訊的任何內容不得解釋為在烏克蘭境內進行要約或公開要約,或邀請要約或公開要約,或招攬證券業務。不得將電子通訊視為達成電子協議或 2015 年 9 月 3 日制定的「關於電子商務」(On Electronic Commerce)烏克蘭法律所指之其他電子工具(「електронний правочин」)的要約。本文件僅供其接收者私人之用,不得傳遞給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公開發放。烏拉圭:瑞銀提供給您的所有證券/投資基金/產品/服務 i)目前和未來不會為了在烏拉圭進行公開發行,而向烏拉圭中央銀行(Central Bank of Uruguay,縮寫為 BCU)註冊,除非另有明確說明;ii)根據烏拉圭法律第 18.627 第 2 條規定以非公開方式提供給您;提供給您的投資基金非 1996 年 9 月 27 日修正的烏拉圭法律 16,774 規範之投資基金,除非另有明確說明;瑞銀表示並同意目前和未來不會在烏拉圭境內公開發行或出售任何證券/投資基金/產品/服務,但根據烏拉圭法律和法規不構成公開發行或銷售的情況除外。瑞銀不受烏拉圭監管機構(BCU)監督。瑞銀持有的存款不受烏拉圭銀行存款擔保基金(Uruguayan Guarantee Fund of Bank Deposits)保護。存款會受到各別瑞銀交易中心(UBS Booking Centre)的適用法律和法規約束。您可向瑞銀索取以下有關投資基金的資訊:如何取得創立投資基金的國家/地區法規規定必須提供給投資人的資訊;投資基金規定與法規;有關投資基金經銷商義務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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